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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餐饮企业食用油消费调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触动人心,特别是有关地沟油事件的查处屡见不鲜,严重影响消费者的饮食健康。餐饮企业作为食用油消费的集中领域,企业食用油来源渠道是否正规?食用油的外包装是否合格?包装上的标志是否清晰?使用是否安全?为了解湖州餐饮企业食用油安全情况,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近日,湖州市消保委组织相关部门和消费维权义工对全市高、中、低各个档次的酒店开展餐饮行业食用油消费调查。 一、基本情况 此次消费调查活动由市消保委组织开展,各县区消保委联动开展。湖州市消保联合食药局、工商局55人,组织消费维权义工27人在2013年1月底,通过实地调查,现场体验的方式抽取73家餐饮企业进行消费调查,其中大型餐饮企业14家,中型餐饮企业22家,小型餐饮企业26家,面馆11家。调查结果显示,全市餐饮企业食用油总体使用情况良好,特别是大型餐饮企业,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型餐饮企业和面馆中。 二、调查结果 (一)从食用油进货渠道情况看:据调查统计,本次被调查的73家餐饮企业中,从本市企业进货的有21家,占28.8%;从外市进货的有50家,占68.5%;另有2家餐饮企业食用油来源不清(以散装油为主且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占2.7%。进货渠道规范,证照齐全的有50家,占68.5%。 (二)从食用油的进货形式情况看:据调查,73家餐饮企业自行采购食用油的有60家(含2家散装油企业),占82.2%;由餐饮企业总部连锁配送的有8家,占10.9%;企业通过合同配送的有5家,占6.9%。 (三)从食用油的包装情况看:据调查,73家餐饮企业使用有包装的有70家,占95.9%;无包装的有3家(散装油为主,有浙江申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练市知音酒楼、湖州五福楼面店),占4.1%。 (四)从食用油的类别情况看:据调查,73家餐饮企业使用大豆油的有33家,占45.2%;使用调和油的有15家,占20.6%;使用菜籽油的有25家,占34.2% (五)从食用油的品牌情况看:据调查,73家餐饮企业使用“品牌”食用油单位共有71家,占97.3%,其中使用餐饮专用油有2家,(即湖州国际大酒店和浙北大酒店),占2.7%;使用无“品牌”食用油2家,占2.7%。从类别上来看,使用食用油品牌最多的是如意,共12家,占16.4%;其次是金利,共11家,占15%;而使用福莱旺、福掌柜、福临门等其他品牌食用油有50家。 三、调查分析 (一)调查中较好的方面 1、湖州餐饮企业食用油使用情况基本放心 在对抽取的73家餐饮企业开展调查后发现,55家餐饮企业食用油来源渠道正规,无使用散装油现象,75.3%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总体使用情况良好。 2、大中型餐饮企业食用油安全情况好于小型企业 在抽取的73家餐饮企业调查后发现,14家大型餐饮企业,22家中型餐饮企业食用油来源渠道正规、外包装合格,而26家小型餐饮企业和11家面馆中有49.6%的企业食品安全制度不齐全,外包装不规范,大中型餐饮企业食用油安全情况明显好于小型企业。 3、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抽取的73家餐饮企业中14家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如国际大酒店、浙北大酒店、长兴新紫金大酒店、莫干山大酒店等在进货查验上非常严格,进货台账登记完整,食用油储存条件规范,大批量食用油都存放在固定的仓库,食用油外包装均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二)存在的问题 1、一半小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针对食用油安全设立的一道屏障,也是保障食用油发现问题后能及时追踪溯源。在对73家餐饮企业食用油进行调查后发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小型餐饮企业问题突出。据调查,37家小型餐饮企业和面馆中有18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不规范,占据一半份额,其中有8家餐饮企业尚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湖州金溢饭店、南浔聚众园、双林佳来火锅等。有13家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14家未建立台账记录制度,11家未建立索证索要制度,15家无台账登记。(含重复计算) 2、个别餐饮企业食用油外包装标识不齐全 73家餐饮企业绝大多数食用油外包装标识齐全,清晰,但在小型餐饮企业、面馆中发现外包装标识不齐全、不清晰问题。据调查,有2家餐饮企业(柳园春天、南方大酒店)食用油外包装上面无生产日期,2家餐饮企业(练市知音酒楼、浙江申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日期、保质期全无,而有1家餐饮企业生产日期模糊。 3、散装食用油无标识现象严重 调查中发现,73家餐饮企业有3家使用散装食用油(浙江申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练市知音酒楼、湖州五福楼面店),食用油外包装上未标明食用油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且又无法提供购买票据以及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 四、意见和建议 (一)餐饮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饮食安全关乎民生。餐饮企业经营者在餐饮领域既是传播者又是把关者,要切实提高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一是要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餐饮企业经营者应加强自律,严格遵守行业道德,建立诚信制度,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出发,使用合格的食用油,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的饮食。在食用油进货渠道、查验、登记等环节上必须严格、规范,以防进购到不合格的食用油。二是要拒接无包装(散装)食用油。首先,散装油密封性差,在装罐、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污染。其次,散装食用油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渗入地沟油。最后,散装油安全上存在风险,来路不明、无包装(散装)食用油一旦发现问题往往溯源难,餐饮企业的责任风险更大。 (二)餐饮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 餐饮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行业食用油的监管和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中小型餐饮企业进行摸底,严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的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采购食用油的单据,有无索取检验合格证明、有无建立采购和使用情况记录、有无使用“三无”或来源不明等食用油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对外公布,曝光使用不规范食用油的餐饮企业,让消费者了解一个真实、健康的饮食环境,选择放心的餐饮企业。 (三)加大对食用油安全知识宣传 一般来说,普通消费者对食用油相关知识匮乏,食用油质量好坏的鉴定也不清楚,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因贪图价格便宜等原因往往选择劣质食用油。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进一步宣传和普及食用油的相关营养和安全知识,使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明白如何鉴别各种食用油及避免购买劣质食用油。 (四)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合法的餐饮企业就餐 消费者在就餐前要注意查看周围环境,尽量不要去环境杂乱,卫生条件不好的小餐饮店。若在外就餐过程中发现经营者使用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应及时向餐饮监管部门或工商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餐饮经营者合法经营。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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