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灶消费提醒

来源:嵊州市消保委 时间:2024-07-31

嵊州作为国内三大厨具生产基地之一,厨具产量占到全国的30%,集成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0%以上。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群众的维权积极性越来越强,对商家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纠纷随之日益增长。通过梳理消费者普遍反映的问题,嵊州市消保委在此为大家解答有关使用集成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集成灶的三包期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可以从《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中明确得知集成灶的整件三包期为一年,部件排烟电机、电子打火装置、集成电路的三包期为三年。那么,三包期究竟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完结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更换义务后,承担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集成灶一般是需要经营者安装的商品,因此,三包期自集成灶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

产品的三包除了大家熟知的质量问题可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还有一款投诉调解中常常会用到的规定,那就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或者因经营者原因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消费者选择退货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修理或者部件更换的,其修理部位或者更换部件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重新执行原规定的包修期;其他部位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

二、集成灶是否有报废期限?

GB 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中明确了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 8 年。不少消费者家中的燃气灶具超过判废年限后依旧在使用,甚至强行要求企业维修,这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尽管有的灶具在外观和性能上看起来仍然完好,但超过8年,内部零部件很有可能存在磨损和老化,为了保障家庭安全,建议集成灶使用满8年后进行更换。请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新产品,以确保家庭生活的安全与舒适。嵊州市知名的集成灶企业都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如果购买的是嵊州的集成灶,也可以向企业申请享受以旧换新优惠。

三、如需维权,怎么投诉更便利呢?

一般可选择电话和网络两种渠道投诉,更为便捷。如果购买的是嵊州市的集成灶产品,遇到问题可直接拨打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电话0575--83219792进行反映,如果是其他地区的产品,可拨打商家或厂家所在地的区号+12345进行反映。网络投诉则可网上搜索“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如勾选绿色通道,可享受更高效的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