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6-06-08
【案情简介】
近日,临海市民周先生在某某零食店购买29.9元零食临期盲盒,商家宣传盲盒内含价值80元以上零食礼包,主打低价清仓临期食品。消费者拆开后发现,盒内多款饼干、饮料、卤味已经超过保质期,还有部分食品外包装破损、漏气受潮,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家则辩称盲盒为随机福袋,临期食品存在概率性瑕疵,购买即默认接受所有风险,拒绝退换。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核查,发现商家将临期、外包装瑕疵食品混入临期盲盒中,外包装仅标注临期特惠,未区分临期、瑕疵包装,也未标注每款食品具体到期日期,导致顾客购买当天该产品并非过期,但消费后享用食品时已经过期。虽然商家没有销售过期食品,但仍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经调解,商家全额退还货款,并向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相关执法部门对该店铺售卖过期食品行为立案查处,店铺全面下架所有零食盲盒产品。
【案例评析】
当下零食盲盒成为网红营销方式,部分商家混淆临期食品与过期食品概念,利用盲盒随机属性,把临期食品、破损食品打包售卖,以盲盒不确定性为由推卸食品安全责任,如此售卖极大地增加了食品安全的不确定性。食品属于特殊商品,无论是否打折、是否为盲盒,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家无权通过盲盒规则免除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消费警示】
1. 购买临期食品盲盒务必查看整体保质期公示,绝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配料表的三无食品盲盒;
2. 明确区分临期和过期食品,过期食品无论价格多低都不要购买,食用后极易引发肠胃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