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安市消保委 时间:2024-08-01
七月下旬初,瑞安市消保委陆续接到3件反映汀田某农贸市场依然存在使用“生鲜灯”弄虚作假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投诉,秘书处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属地市场监管所移交案件线索,并指示汀田消保分会全程介入监督,要求做到发现一盏取缔一盏,约谈一户,不留死角。
农贸市场“生鲜灯”极大扭曲了视觉效应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让消费者无法判断食品的新鲜程度,属于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违规行为。
接到线索后,属地市监所和汀田消保分会联合对辖区农贸市场内“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再检查 “回头看”监督行动。
工作人员重点对市场内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开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通过详细查看经营户使用的灯具发光颜色,并仔细对比使用灯具前后产品色差,来确认该经营户是否使用了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检查发现仍有少部分经营户存在使用红色、绿色等光源,及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以应付监管的行为。对此次“回头看”行动中检查到的仍在使用不合规“生鲜灯”的2家经营户,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改正,并现场拆除不合规的灯具。随后消保委汀田分会工作人员分别约谈2个经营户,一再告诫当事人必须守法合规经营,如果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立案查处。
现场督查行动结束后,分会工作人员现场约谈农贸市场开办方及管理方,要求其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宣传,并定期开展检查,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消保委汀田分会和属地市监所将加强“生鲜灯”的日常监管工作和公益督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使用不合规“生鲜灯”消费侵权行为,维护好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