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吃肉!开化县消保委为您保驾护航

来源:开化县消保委 时间:2023-11-17

2023年11月,开化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岙滩农贸市场有3家猪肉经营户的“浙食链”系统超过一个星期无交易记录。经现场检查,无交易记录的3家经营户中有1家原因是开化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解放街分公司(后称食品公司)工作疏漏漏发,其余两家是从淳安县威坪镇优和加生鲜店(后称马金老板)处购进原产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的猪肉酮体(后称安徽肉),没有及时将检验检疫信息录入“浙食链”系统;另有4家猪肉经营户同时从食品公司和马金老板处进货,故“浙食链”系统中显示有来自开化的进货报备,但安徽肉没有及时录入检验检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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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将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信息录入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7家猪肉经营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针对以上问题,开化县消保委趁热打铁组织人员对市场管理人员以及猪肉经营户开展“浙食链”系统使用现场培训教学,手把手指导相关人员使用“浙食链”系统登录、进货报备、添加信任上游供应商、上传检验检疫合格证等功能,并联系马金老板来到现场将后续猪肉无纸化交易上链等工作闭环。

现场经营户表示:“你们这么说我就能理解了,我这个肉可是好肉,只是需要我们把票据上传到‘浙食链’系统就可以了。”市场管理人员也表示:“这样我们以后查进货查验就方便了,不需要起个大早来看有没有肉票。”

下一步,开化县消保委将严格按照即将实施的《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要求,继续为“菜篮子”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