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舟山市消保委 时间:2023-03-17
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明令禁止各种违规学科类培训,严查“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同时,针对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行分类规范管理,加快部门联合审批审核,实行“黑白名单”动态监管,加强预收费行为监管。家长朋友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确有参加校外培训的需求,应当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理性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培训项目和内容。202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保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体局联合发布校外培训消费提醒:
一、选择合法合规培训机构。在选择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相关机构是否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
二、知悉了解培训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需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要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仔细,公示牌的内容漏标、错标、模糊不清的要谨慎。并且不要一次性交纳过多学费(不超过5000元),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
三、查看报名缴费监管平台。目前我市要求所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的机构都要设立银行预收费监管专户,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行业主管部门自主研发的数字平台监管,请家长朋友务必通过全国监管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或行业部门研发平台的手机端App进行选课、购课或续费,努力杜绝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私下将培训费用交给培训机构或个人。
四、签订培训合同索要发票。家长朋友在缴纳培训费用时,务必要求签订正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规则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避免可能出现的退费纠纷和维权问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家长朋友要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合同、发票在培训期内一定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