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越城区消保委 时间:2023-03-17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绍兴越城区消保委积极响应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警示一:网络购物需谨慎,看清规则防诈骗
面对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货比三家,不盲目跟风购买,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收到商品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警示二:药品选购看说明,用药安全有保障
选购药品要注意阅读药品说明书,对症选药、按需购买,对药品说明书不明白,可向药店内的执业医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应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要注意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免买到过期药品。
警示三:保健品不是药 选购认准“蓝帽子”
购买保健品要认清产品包装上蓝色、形似帽子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记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谨防商家虚假夸大宣传。
警示四:网络订票要仔细甄选
消费者通过网站或票务app购买演唱会、音乐节、旅游景点门票时,要仔细甄别网站和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尽量选择活动主办方官方购票渠道,不要轻信不明链接或第三方购票渠道;门票转让交易活动尽量选择在正规二手平台进行,关注卖家以往交易评价及信誉度,避免线上直接转账;购票之前要谨慎,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风险警示、退票退款限制等要仔细阅读,避免财物受损。
警示五:低价游消费要看清规则
选择信誉好、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明确约定具体接待标准等内容,对于旅游合同中没有载明或者属于推荐的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可以拒绝参加,否则将有可能涉及到价格陷阱或产生二次消费。
越城区消保委再次建议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公众号、APP、小程序等入口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