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缙云县消保委 时间:2026-09-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缙云县消保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检察院召开不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集体约谈会暨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会。全县26家酒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坚持警示与教育相结合、约谈与普法相贯通。缙云市场监管局通报了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并结合与县公安局协作查办的3起案件,以案示警、以案促改,逐项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等规定,重申“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等法定义务,要求各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设置禁入、限入标志,严格落实身份查验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上,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围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场所治安管理和行业日常监管等开展宣讲提示,引导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要求,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会后,各经营单位现场签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承诺书。下一步,缙云县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清朗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