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货后签收,远离自证陷阱

来源:开化县消保委 时间:2024-09-03

【案件简介】

2024年4月-8月期间,消费者徐先生通过手机微信在某农贸市场商家处以100元/斤的价格陆陆续续购买了18斤的小鱼干,由于小鱼干直接送人,徐先生未打开包装查看,直到2024年8月份,经朋友提醒,才发现小鱼干已有部分变质,找商家协商未果后,遂向开化县消保委马金分会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4年8月19日,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通过徐先生提供的消费地址信息,上门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徐先生在2024年4月-8月之间共购买了18斤小鱼干,其中在8月份购买的小鱼干有9斤,且小鱼干已送人无法全部寄回,只有少部分产品照片,且无外包装情况。另外,工作人员了解到商户在8月份寄送的这批小鱼干在烘干过程中遇到过停电情况,并非烘干而是晾干后寄出。工作人员根据已知情况结合沟通中双方的表现,分析推测问题发生的原因,综合考虑导致纠纷生成的双方过错大小,提出调解中间人的意见看法。最终双方同意工作人员提出的调解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消费警示】

需要邮寄运输的购物,建议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先验货后签收,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避免陷入自证清白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