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宁市消保委 时间:2022-10-09
9月29日下午,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海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市消保委组织3名义工作为消费者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会议主持人介绍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区域、收费的标准、收费的方式、减免收费的特殊车辆等内容,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管理,其中涉及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其它主体投资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市消保委义工根据事先调查的情况,在会上发表自己观点。有义工提出政府市区收费,会增加市民负担,停车收取的费用又发人工工资,不如取消收费。有义工提出,是否还可以降低收费的标准,让更多的消费者可以更加安心停车。同时建议在停车场入口处或交费处的告知牌一定要醒目,让消费者可以方便了解收费事项,充分履行明码标价与事先告知的义务。
近年来,市消保委多次组织义工代表消费者参加价格听证会、座谈会,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