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不准引烦恼,消费调解把款退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11-29

【案情简介】

投诉人蔡先生于2024年11月18日,在杜桥镇某家手表店内购买了一双价值300元的电子表。蔡先生使用六天后手表出现时间不准情况,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协商不下,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结果及过程】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手表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蔡先生表示购买该手表才使用六天,时间就差了半个小时,认为手表质量问题很严重,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表示该手表有相关合格证明,且是全新未拆封的,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能是品控问题,是个例现象,愿意为消费者换货,但是不同意退货退款。经调解,商家表示愿意退货退款。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并非定制产品,在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后,可以与商家协商退款。

【消费警示】

时间的准确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手表的质量也尤为重要,不少消费者在购买质量有问题的手表后会对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困扰。临海市消保委提醒:购买手表时尽量选择有相关合格证、市场反应良好的手表,并与商家确认七天无理由及售后相关事宜,购买后索要相关票据,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