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瓷砖需谨慎 早发现早处理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09-27

【案情简介】

投诉人洪先生于2024年5月1日在临海市大田街道某建材商行购买了一批瓷砖,共24500元,收到货贴上后发现有严重色差,与商家反映无果,要求更换,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建材商行进行检查。据该商行负责人表示,该瓷砖是同一批次产品,有些许色差是正常的,且顾客已将所有瓷砖都贴上了,如果要更换,双方损失都是比较大。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该建材商行同意补偿投诉人2200元。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建材商行表示有色差是正常的,但商家在消费者购买时没有说明该情况,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的诉求也在情理之中。

【消费警示】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瓷砖等家居建材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商家:选购产品前,了解商家相关信息,查看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选择经营时间长,口碑较好的商家。

2.签订书面合同:对产品的材质、工艺、颜色、价格、安装要求等明确写入合同中,对双方约定的事情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均予以书面描述,避免后续纠纷。

3.保存样品:对选购的产品,现场通过拍照、录像或者索取样品的方式予以固定,避免出现“掉包”、“货不对板”、“色差严重”等问题,引起纠纷。

4.及时检查:针对木地板、瓷砖等可能由于天然或烧制过程中产生的纹路、颜色区别,消费者在收到货后及时对产品进行拆包检查对比。

5.早发现早处理: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做好及时监督,及时和商家反馈处理,避免发现问题时,已经安装完,后续处理纠纷就增加难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