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消保委公布2022年儿童化妆品比较试验报告

来源:庆元县消保委 时间:2022-09-03

一、 项目背景介绍


 随着化妆品的低龄化发展,“儿童化妆品”的监管问题日益突出。2021年12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识儿童化妆品标志。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由于儿童和成人在皮肤结构,特点,功能要求上不同,所以儿童化妆品原料要具备安全无害,易清洁等特点。为切实保护儿童用妆安全,庆元县消保委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于5月31日抽取了庆元县10批次的儿童化妆品进行了检测,共检测了铅(Pb)、砷(As)、汞(Hg)、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标签等9个项目。

 

二、 比较试验结果


比较试验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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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试验结果来看,10批次的儿童化妆品包含了日常面霜、洗发沐浴露、防晒霜、润肤露和护臀膏类等品种。产品的包装标签都齐全,检测的铅、砷和汞三个重金属项目中,汞都是未检出,但是铅和砷项目只有两款产品未检出,其余8款均在合格范围内含有一定量的成分。据了解化妆品中检出铅和砷,除人为添加因素外,本身工艺设备和原材料中会有带入。化妆品中的铅化物能够使人的皮肤变得顺滑、有光泽。添加砷的化妆品,往往会具有抗皱的效果。同时,检测的其他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都是未检出,说明产品的生产过程还是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成品的保存较好。


三、 有关消费提示


1、牢记“小金盾”标识  选购儿童化妆品时,要牢记选购带有“小金盾”标志的儿童化妆品,不要让儿童随意用成人的化妆品,成人化妆品中可能会添加一些功效性成分对儿童皮肤造成伤害。选购儿童防晒类化妆品需要特别注意对于6月龄以下婴儿不建议使用防晒产品;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建议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


2、注意查看标签 婴幼儿化妆品功效宣称只能有清洁、滋润、保湿、防晒、舒缓、爽身等6种,化妆品不能宣称医疗作用,也没有治疗作用,凡在标签、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治疗湿疹”、“抑菌”等的产品,不要轻信。同时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3、尽量小份购买  尽量购买小包装产品:由于婴幼儿护理品每次用量较少,一件产品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用完,所以尽量选购保质期长且包装不过大的产品。同时儿童在使用化妆品前用少量产品在手臂上小范围做“皮试”,间隔一段时间查看是否出现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然后在按照产品说明使用。如产生不适应立即擦去皮肤上的产品,并及时就医,就诊时带上使用的产品。


4、妥善保存产品  开始使用产品时,要注意妥善保存产品,避免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使用过程中也要经常检查产品是否过期。将开封未使用完的化妆品,家长应妥善保存,放置儿童拿不到的地方以防误食,同时应注意不要超过产品使用期限。


5、选择正规商家 尽量去的商超、母婴店等有经营资质的地方购买专业、正规的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要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购物小票。妥善保存相关票据,如遇到消费纠纷,可以拨打12315/12345或通过消费宝向当地消保委、市监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