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游县消保委 时间:2025-01-24
【案件简介】
2025年1月20日,蒋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反映其当天在龙游某某珠宝商行购买了价值2680元的一口价黄金手链,购买过程中商家不告知其一口价黄金克重,以“一口价黄金等价换克重金饰”诱导其购买,希望龙游县消保委帮忙协商退货退款。
【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龙游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被投诉方,并经协商于1月22日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经现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投诉人当场退还购买的黄金貔貅手链,商家按照置换黄金的市场金价支付投诉人2576.7元。
【案件评析】
“一口价”黄金因买卖过程中信息不透明、置换条件受限等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相较于克重黄金饰品,一口价黄金饰品往往采用3D硬金、古法黄金等工艺,在颜色、造型上更新颖美观,消费者易受其“颜值”诱惑及销售诱导,冲动之下选择购买。但一口价金饰折算成克重,售价明显高于当日金价,且不能与克重黄金等价置换,易引起后续纠纷。
龙游县消保委建议商家提前告知消费者饰品的具体信息,显著标示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价方式、金属含量、产品重量、价格价款等必要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警示】
选购黄金珠宝等贵重商品时,无论以何种计价方式结算,都可以要求商家在交易票据上注明商品的价格、重量、等级、成色等关键信息;对重量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当场复称,核对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要妥善保管交易票据,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生消费争议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