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产地现摘”虚假布景消费纠纷案例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6-10-03

     【案情简介】

2026年8月,消费者李先生通过短视频平台某生鲜直播间购买精品阳光玫瑰葡萄,支付328元。主播在直播间展示果园实景画面,宣传所售葡萄为本地果园现摘现发、无冷库存货。李先生下单收货后,发现葡萄新鲜度差、口感不佳,且通过物流信息核实,货品发货地为水果批发市场,是冷库仓储货品,并非商家宣传的产地现摘鲜果。李先生认为商家虚假宣传,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以生鲜商品特殊性为由拒绝售后,李先生遂向临海市消保委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直播间无实体种植果园,直播展示的果园画面为绿幕虚拟素材,商家“产地现摘、果园直供”的宣传均与实际情况不符,货品均为批发市场采购的冷库储存货品。调解中,商家辩称虚拟场景仅为展示效果,不属于虚假宣传。经工作人员耐心普法调解,商家认可自身宣传违规,最终全额退还消费者328元消费款项,并承诺整改直播宣传内容,规范经营行为,本次纠纷顺利解决。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直播电商场景中,主播口头话术、直播画面布景、样品展示、货源产地介绍等所有公开宣传内容,均属于法定商业宣传范畴,经营者必须对直播过程中的所有宣传表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宣传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本案属于直播生鲜领域新型虚假宣传纠纷,区别于普通商品质量纠纷。商家利用绿幕虚拟场景伪造产地现摘实景,借助直播即时性、画面迷惑性强的特点,误导消费者产生消费认知偏差。直播过程中的画面展示、口头宣传均属于商业宣传范传的法定义务。同时,商家以生鲜品类为由拒绝售后的单方约定,无法律依据,不能免除自身虚假宣传的责任。

【消费警示】

临海市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直播选购生鲜商品需谨慎理性。当前部分生鲜直播间存在虚拟布景、虚假产地宣传等乱象,消费者切勿轻信主播口头宣传,需仔细核对商品详情页的产地、发货模式等文字信息,对比直播宣传内容。收货后第一时间查验商品、留存开箱照片及物流凭证,保存好直播录屏、聊天记录等维权证据。若发现商品与宣传不符、遭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