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海区消保委 时间:2026-02-25
【案情简介】
2025 年 12 月 17 日,消费者王先生在镇海区九龙湖镇某手机店花费 4990 元购买手机,购买时商家明确承诺所售手机无拆、无卸、无换零件,产品如有问题可无理由退换。2026 年 2 月 6 日,王先生将该手机进行专业检测后发现,手机屏幕为打磨屏,与商家承诺的产品品质严重不符。王先生随即向商家反映问题并提出退换要求,遭商家拒绝,王先生对该处理结果表示不认可,遂向镇海区消保委九龙湖分会投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受理投诉后,九龙湖分会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处理。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商家辩称将手机送至总公司检测后,未发现屏幕为打磨屏的情况,拒绝王先生的退款诉求。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分会工作人员秉持公正原则,向双方依法释明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开展劝解工作。最终,商家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为王先生一次性全额退还购机款 4990 元,此次消费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案例评析】
本次纠纷是典型的数码产品销售领域的消费纠纷,对规范手机等数码产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诚信经营,如实告知商品真实情况,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承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中,商家在售前作出无拆无修的明确承诺,却与消费者就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其行为已违背诚信经营原则。
镇海区消保委九龙湖分会在处理此次纠纷中,快速响应消费者诉求,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消保委部况,通过依法释法、情理兼顾的方式促成调解,切实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门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