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定制“偷梁换柱”?临海市消保委:货不对板不可取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09-27

【案情简介】

去年8月,投诉人程女士在临海市江南街道某建材市场某店内,全屋定制了整套家具,价格为6万元。今年2月底家具安装完成,然而酒柜到货时没有定制的包装纸箱,程女士心生疑虑,遂查询酒柜玻璃门上的3C认证编号,发现厂家系台州市路桥某公司,但其定制的酒柜品牌所在地为广州市,在台州市并没有代工厂。对此商家称其不慎型号弄错导致,会给程女士重新下单,程女士对此不认可,要求商家根据合同假一赔十。双方协商不下,随即寻求临海市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建材市场该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该店与程女士签订的合同有承诺所使用的产品为某品牌,但不包括五金,购货清单内也未标注玻璃门,故设计师在下单时疏忽导致失误。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应主动承担责任,经调解,商家表示愿意赔偿15000元的费用。程女士表示对此次处理结果无异议。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经营者与消费者商定提供某品牌的全屋定制商品,实际发货中却因失误对玻璃门品牌进行了更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商家理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消除影响。

【消费警示】

装修领域纠纷多,全屋定制价格高,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全屋定制时仔细核对合同和实际的商品服务。若遇到商家侵犯自身权益,应当及时固证,向商家反映维权或向消保委请求帮助。同时,商家也应当提升自身经营水准,不推诿扯皮,不打“擦边球”,不钻合同漏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