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东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来源:东阳市消保委 时间:2022-02-23

2021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烧结砖(多孔砖)、针织服装、红木家具、眼镜、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农资化肥、汽柴油、消防产品、妇女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等12种产(商)品开展有计划的专项监督抽查。


一、总体情况  


在2021年度实际抽检的254批次中,合格为223批次、不合格31批次。不合格的批次生产领域主要集中在针织服装、非医用口罩等产品,流通领域主要集中在妇女儿童用品、化肥、非医用口罩、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保温杯等产(商)品(详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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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商)品质量分析


1、一次性防护口罩:2021年一次性防护口罩产(商)品质量主要依据GB 2626—2019《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32610—200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浙江省紧急防护民用口罩生产指南(暂行)》检测。检测项目为该产品执行产品标准的全部项目。


在本年度抽查不合格的13批次一次性防护口罩产(商)品中,不合格项集中在过滤效率、使用说明(标识)、防护效果、和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泄漏性和pH值等检测项目,11批次在流通领域,2批次在生产领域。不合格原因分析:①未按GB 2626—2019《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或GB/T32610—200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标准规范标注,造成产品使用说明的缺陷;②生产企业为节约成本,使用的熔喷布没有经过驻极处理,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③产品工艺不过关(鼻梁条的长短、耳带的松紧、整体规格尺寸等)影响了产品的防护效果;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处的结点热熔粘合的时候温度过高,损坏了主体材质影响了强力,或者温度过低,未能使口罩带与主体部分充分贴合,影响了口罩的正常使用。④口罩经销商在进货时质量把关不严,有的为盈利购进低价劣质的商品。


2、农资化肥:我市农资化肥销售企业有100多家,其中78家隶属浙江东阳方圆农资连锁总公司。2021年我局对流通领域的8家农资经营部销售的20批次复合肥产品进行抽检。不合格2批复合肥中,不合格项有标签、有效成分、氯离子等项目。不合格原因分析:①企业在产品使用说明上没有按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规定进行标注,造成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如: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没有用汉字明确“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来标注;有的警示语不详细,如: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没有在包装袋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②企业为了控制成本,产品配方中有效磷、钾等含量偏低,导致总养分含量偏低,农户在使用后由于肥效不够而影响作物生长。③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了氯含量偏高的劣质原料,加上生产企业设备简陋,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控制较差,生产过程中温度不达标,成品出库时又没有做出厂检验,导致市场上有部分复合肥产品氯含量偏高。


3、针织服装:2021年我局对20家针织服装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共抽取样品20批次。检验机构以FZ/T 73024-2014、GB 18401-2010、FZ/T73019.1-2017、FZ/T73022-2019、GB/T8878-2014等相关安全标准为检验依据,对针织服装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水洗尺寸变化率、起球、异味、色牢度、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顶破强力、保温率、透气率等 11个项目进行检测。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纤维含量、透气率、pH值等。不合格原因分析:①根据国家标准规定,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八项内容。但因企业对产品标识不重视,认为产品不走大型商超,消费群体又大多为农村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高,从而造成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②企业对原材料没有建立验收制度。产品面料成分标注仅凭面料生产企业提供的检验报告,没有委托检验机构检验,造成标称的纤维含量等质量指标与实际不符,也有的生产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和流程,在产品量产时所用的材料与送检样品质量不一致,甚至偷工养料,导致产品面料成分不符合要求。③许多针织服装企业自身实力有限,缺乏足够的资金和人力,产品进行委托生产,产品质量无法把控。④消费者质量意识淡薄。由于针织服装更新快、质量不好对人的身体影响也不大,很多消费者抱着“能穿则穿,不能穿则丢”的心态,对质量要求不是很高,给了一些实力不强、质量意识不佳的企业有生存空间。另外,消费者对于此类产品缺乏维权意识,导致一些企业不自觉地降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标准。


4、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本次监督抽查的20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有2批次食品用保鲜膜(袋)不合格,其中不合格项目为水蒸气透过量、气体透过率偏差、透湿量偏差项目。不合格原因分析:水蒸气透过量、气体透过率偏差、透湿量偏差项目,是保鲜膜产品的重要物理使用性能指标之一,对食品的保鲜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导致保鲜膜产品水蒸气透过量、气体透过率偏差、透湿量偏差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保鲜膜的厚度或者厚薄不均匀,而保鲜膜的厚度过薄或者厚薄不均的主要原因: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原材料的使用量,从而导致保鲜膜的厚度较薄;②是企业的薄膜生产工艺水平较差,尤其是部分小型企业缺乏对生产线的控制能力,对加热温度、收卷张力等工艺参数的设置和控制不到位,无法保证产品的厚薄均匀性和致密性,尤其是在原材料用量不足的情况下,更易导致保鲜膜厚度不均、致密性较差等问题,继而影响保鲜膜的阻隔性。


5、妇女儿童用品:2021年度在流通领域抽取的20批次妇女用品中,产品类别包括卫生巾、纸巾、纸尿裤、湿巾等,涉及6家大、中、小商超。检验依据主要是GB/T 27728-2011湿巾、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8004-2011纸尿裤片、垫,GB/T 20808-2011纸巾纸、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等标准,对产品的pH值、可迁移性荧光性物质、甲醛、包装标识标志、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渗透性能(回渗量)、渗透性能(渗漏量)等重要项目进行检测。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4批次的主要不合格项目在标识标志,另有1个批次的纸尿裤的渗透性能(回渗量)不合格。本次不合格的产品主要出现在小型超市中。从抽检结果看,大型超市和专卖店产品质量基本稳定,质量安全意识较高,而小型超市经营者往往受利益驱使,进货渠道比较混乱,产品质量把关不严。


6、保温杯:本次抽样检验的保温杯,主要以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T 29606-2013《不锈钢真空杯》相关标准为检验依据,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浸泡液、理化指标、容量、保温效能、耐冲击性、橡胶制件的耐热水性、背带(吊带)强度和色牢度、密封性、涂层附着力、表面印刷文字和图案的附着力、使用性能、外观、标志等重要项目进行检测。产品质量总体较好,检出的4个不合格批次中,不合格项目都是标志和外观,不合格项目没有涉及产品的内在质量。


三、东阳市消保委消费提示


1、选择正规生产、销售企业。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选用正规企业的产品。一般正规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方面都比较严格,产品质量相对稳定;同时企业拥有一整套的服务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有保证。


2、看标识及使用说明书。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选择产品标识内容齐全、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产品标识不完整、说明书过于简单的产品不要选购,特别是小家电产品,过于简单的使用说明,容易让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产品标识的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执行标准代号、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等内容。


3、看外观结构。消费者购买商品要选择包装完整,外观无损的产品。特别是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者购买时除了要查验相关电器产品的3C等证书外,还一定要仔细检查器具外壳上有没有用手指等可能碰到内部带电部件的孔洞或隐蔽部位的破损情况,避免使用中发生触电事故。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事关民生的产品、人民群众反响比较大的产品和国家实行强制认证和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无证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惩处力度,严格落实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引导消费者到正规的商店购买安全放心的产品;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快速的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