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11-29
【案情简介】
投诉人赵先生于2024年11月21日,在杜桥镇某家具店够买一张凳子,使用过程中凳子腿断裂造成受伤,要求赔偿500元医疗费。双方协商不下,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结果及过程】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家具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赵女士使用凳子的第二天凳子腿便断裂,造成小腿受伤,治疗花费了500元,认为该花费是凳子质量问题造成的,要求赔偿500元。商家表示愿意赔偿300元,但不接受赔偿500元。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表示愿意赔偿50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在本案中,消费者因凳子质量问题而造成自身权益受损,可以向商家要求赔偿。
【消费警示】
不少消费者因够买劣质家具而造成受伤,花费了不少医疗费,且经常被商家拒绝赔偿,对此非常苦恼。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够买家具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尽量选择有相关合格证的家具,并且询问商家相关售后细则,够买后索要相关票据,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