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热烈祝贺浙江10家消保委组织,13名同志获中消协表彰!

来源: 时间:2021-12-23

2021年,浙江消保委系统上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当好消费维权排头兵和助力放心消费建设为己任,积极创新举措做实做强消费维权各项工作,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作出了新贡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发《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我省10家消保委组织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3名消保委同志被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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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单如下:

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海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韩志斌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副秘书长

李  嘉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消费调查监督部主任

姜莉莉(女)  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投诉部主任

陈 超(女)  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沈 佳(女)  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苗成芳(女)  浙江省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新闻发言人

陈晓冰    浙江省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夏 磊(女) 浙江省永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副秘书长

戚文烜    浙江省龙游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童  雷   浙江省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投诉部主任

林  健   浙江省温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秘书长

陈钟良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消费者协会 会长兼秘书长

高志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副主任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再创佳绩。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努力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贡献消保委力量。

 

再次向以上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