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余姚市消保委 时间:2023-11-10
2023年7月9日,黄女士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向余姚市某化妆品经营部购买化妆品,支付了18192元,后黄女士进行了退货,商家承诺退款,但是黄女士一直没收到钱,遂于2023年9月22日致电余姚低塘消保分会投诉,要求尽快完成退款。
2023年9月22日,余姚市消保委对消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交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人实际位于浙江省外,难以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投诉人、被诉方取得联系,核实身份及交易信息。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调解员就退款金额、退款方式的问题与双方沟通。最终经“调解+司法确认”,涉诉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并送交余姚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达成一致和解,商家退还货款18192.00元整。
本案中,黄女士购物后退费纠纷的事项,也带来了警示。线上购物便捷高效,但购物前依旧需谨慎:1、理性消费,明确目的。在购物前要确认自己的实际需求,确定购物目标,防止出现“冲动消费”的状况,导致事后后悔不已,尤其是大数额的消费,更应当反复考虑,做到理性消费;2、细心比对,确保质量。消费者购物过程中将商品信息核对确定,一看需求目的、二看商品质量、三看参考评论,确保购物体验;3、信息交流、加强沟通。在购物过程中不要埋头买买买,也要注意和商家进行交流,既能帮助提升对商品服务的认识,也可以在后续维权中作为相关证据;4、及时投诉,解决纠纷。在本案中,双方因退费产生纠纷时,黄女士在无法和解的情况下及时联系余姚市消保委介入处理的方式值得肯定。在余姚市消保委介入调解下,双方在较短时间内达成一致,以“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定纷止争,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