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云发布举行

来源:省局消保分局、省消保委 时间:2022-03-25

3月15日上午,以“数字赋能 放心消费”为主题的2022年浙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云发布活动在省市场监管局举行,现场发布“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和“专业市场物防在线”数字化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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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目前,我省有23.4万家放心消费单位、9.1万余家无理由退货单位、3.4万余家放心工厂,395个放心消费商圈(街区),95个放心消费乡村。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149.9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7亿元,全省消费环境安全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2022年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之年,是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之年。建设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平安浙江建设意义重大。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组织将具体推进以下举措:


推动消费行动稳进提质


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谋划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打造“放心消费在浙江”升级版,不断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专利密集型和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持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率先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全链条保护机制。联动实施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战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产品召回与产业提升、民生计量管理及检验检测机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民生消费相关领域的集成改革。


推动消费维权改革突破


运用数字化思维、手段和技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改革为引擎,以“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上线为契机,全方位撬动和赋能消费者权益保障,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推进各类业务场景的贯通运用,实现实时在线全景展示、动态分析辅助决策、全面监测及时预警、消费指引和教育的全面协同。坚持以法治化为遵循,着力构建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建立完善平台经济信用体系,对平台企业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精准分析,开展精准画像,制定平台“体检报告”。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建设网络平台在线消费维权联络站,加强消费纠纷源头化解。迭代优化“浙江外卖在线”,实现“阳光厨房”、“外卖封签”基本全覆盖。聚力消费品安全领域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加强“浙食链”、“浙冷链”整链、固链、增链、用链,运用食安码贯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推进“一码统管”,构建食品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浙品码”为核心的质量安全闭环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治理场景。


推进投诉举报处置提能提效


出台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强化大型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提升消费纠纷源头处置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在重点行业、主要商圈、核心街区设立维权联络(服务)站(点)。探索建立联络(服务)站(点)星级化分类标准,分级分类抓好维权联络(服务)站(点)管理,推进消费纠纷不出商圈、不出街区、不出村。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社会第三方机构和大型企业的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拓宽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新渠道。


持续引领“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


继续推进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全年创建不少于500家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大力推广实施省级乡村放心消费建设标准,在全省打造200个左右放心消费乡村,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放心消费乡村特色精品。建立健全一体化机制,完善长三角区域消费投诉举报协作平台和数据共享应用机制,策划组织长三角一体化消费维权联合行动。


推动消费环境除险保安


全力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和商超、专业市场进口商品物防工作,落实专业市场、农批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四个一律”“三个到位”的管控要求,严格抓好防疫产品、药械、疫苗等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民心工程,守好群众的“菜篮子”。加强重点行业和民生关切领域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消费维权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机制,实行重点隐患整改销号,全力保障杭州亚运、亚残运会顺利召开。


此外,活动现场还发布了《2021年度全省消费维权白皮书》及四则热点领域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