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宁市消保委 时间:2023-11-17
为确保放心消费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工作,海宁市消保委于11月初,启动2023年度全市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单位消费体验评价工作。
一、明确体验数量。根据2023年培育基数抽取8%进行评价,经测算为250家左右。以城区为主、乡镇为辅,做到城区和乡镇(村)统筹兼顾,原则上以无理由退货单位为主、一般放心消费单位为辅。
二、明确体验内容。消费体验以小型餐饮、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文娱健身等行业要重点体验,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消费群体。
三、明确体验方式。体验工作由第三方调查机构为实施主体,主要采取随机暗访式消费体验方式。体验标准根据省消保委统一制定的《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表》、《浙江省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体验评价表》执行,全部应用“放心消费在浙江”微信小程序,录入打分结果,确保体验的每一家创建单位都要保留证据。
据悉,根据要求,体验工作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