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耗心神,积极沟通促进程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3-11-27

【案情简介】

投诉人金先生在杜桥镇某建材市场的金牌橱柜店内定做了一个橱柜,7月左右,商家表示其橱柜做短了需要返厂返工,等待半个月后仍未收到橱柜,投诉人金先生认为老板一再拖延交货具体时间,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投诉人金先生于今年2月以25000元的价格委托商家对其卧室进行部分装修。在今年7月份时,商家发现其中的一个橱柜在制作时存在数据误差导致需要返厂返工,未及时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导致金先生产生误解。经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与消费者金先生预定于9月30日前完成橱柜的安装。金先生表示对次处理结果无异议。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商家注重加强与消费者的交流沟通,避免引发误解从而导致消费纠纷。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收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本案中,商家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若不能按时交付,应当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协商,重新约定交付期限并按照合同内容给予赔偿等措施。

【消费警示】

房屋装修,货物交易等都需要双方签订合同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临海市消保委提醒商家以及消费者,应当在交易之前协商沟通好交易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如若遇到意外情况,应当及时与对方商量。确保双方可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