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有风险,谨慎购买多防范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3-11-27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25日,临海市消保委接到刘女士投诉:其于2020年9月14日在临海市某摄影店购买一套婚纱照套餐,近日前往消费时发现,该婚纱摄影店门头已更改为某儿童摄影店,消费者进店询问其购买的套餐能否使用,商家表示只有记录在系统里的摄影套餐才能消费,刘女士在系统中并无记录,无法为其拍摄。刘女士表示无法理解,遂寻求临海市消保委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调查,刘女士预购套餐的某某婚纱婚纱店已于1年前注销,现在这家儿童摄影店是其邻居,在婚纱摄影店注销退租后,租用了该店面,受婚纱摄影店老板的委托,免费帮助婚纱摄影店老板拍摄其遗留的套餐,与消费者不存在直接的买卖关系,而婚纱摄影店老板已经不知所踪,无法联系。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查与调解,最后儿童摄影店老板同意免费为刘女士拍摄一套价值1600元的婚纱套餐,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并对于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当然,如若遇到商家跑路的情况,应该及时报警,捍卫权益。

【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款式消费时,要理性判断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在办理预付款式消费卡时,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对预付款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了解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要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