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宁市消保委 时间:2025-05-13
5月12日,海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审议通过《海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工作报告,选举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彪为消保委主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章如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海宁市消保委聚焦放心消费,全力提升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2022年以来,累计处理各类消费投诉超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全力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在大型商超、公共服务企业、景区等消费纠纷易发地设立维权服务站21个,每年自行处理纠纷超5000件。推进放心消费单元建设,累计培育入库2936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378家,放心消费商圈(街区)6家。有效深化资源衔接,组建律师顾问团,定期定点为消费者提供各类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联合市法院建立消保委共享法庭服务站,通过视频连线,为消费者提供调解咨询服务,有效实现纠纷联调。
章如强指出,海宁市消保委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公益性职责,大力推进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消保委应时顺势进行机构升格,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各理事单位要始终坚持消费者立场,不懈促进消费,加强社会共治,合力打造最优消费环境,为海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继彪指出,消费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稳预期促消费的生产力工程,也是一项保障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营商环境增值工程,更是老百姓感受最深、体会最直接的民生工程。他强调,要强化担当,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协同治理新效能;紧密协同,加快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建新格局,用心用情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海宁市消保委将把握新机遇,展现新气象,围绕“放心消费在海宁”目标,全面构筑消费维权闭环体系,全力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全线提升消费维权整体水平,为海宁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