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消保委发布“双减”相关消费提示

来源:萧山区消保委 时间:2021-09-29

随着国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台,许多培训机构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涉及培训的消费纠纷成为投诉的热点和痛点。萧山区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报班,理性维权,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多方合力共同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一、做足功课,事先了解机构情况。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报班前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emis.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查询,明确机构的培训类型和资质信息。同时要对机构的师资情况做具体了解,确保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已取得相应培训资质。

 

二、细读条款,谨慎签订培训合同。在与教育培训机构签署合同时,要认真阅读每一条合同条款,重点注意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课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处理等内容。双方签订合同时,培训机构应当就主要条款以及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告知义务。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相关精神,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消费者可以拒绝。

 

三、留存证据,理性开展消费维权。“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因此,政策出台前签订的合同可能面临上课时间、上课老师等内容的变更。消费者要及时按照“双减”政策查看已报培训是否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并及时联系培训机构,确定是否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如果遇到一些培训机构已经无法提供培训服务却不予退款的情况,消费者则要收集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及时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也可向教育局、消保委进行投诉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虚假广告等行为,可向教育局、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四、转变理念,重点强化家庭教育。家长要转变教育理念,倡导构建积极家庭关系,培养发掘孩子自身的潜能、优势、美德等积极品质,注重培养孩子身心成长,尊重孩子成长规律,针对孩子需求理性选择培训课程,不跟风、不攀比,提高风险意识,做智慧型家长。

 

最后,区消保委呼吁广大培训机构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不要在执行环节上“卡住”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