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新风,向“绿”而行,浙江省消保委致广大消费者:请抵制过度包装

来源:浙江省消保委 时间:2025-05-13

广大消费者: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消费者是最庞大的群体。每个人每一次消费选择,能积小流成江海,从而影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要形成全社会合力,需要消费者的参与支持。为此,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广大消费者温馨提示:抵制过度包装,践行绿色消费!

一、请了解这些国家规定。为治理过度包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发布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2023年9月起实施),2022年5月批准发布该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涵盖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茶叶、酒类等,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发布了GB 43284—202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生鲜食用农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规则。

二、请不要为过度包装“买单”。过度包装是指商品销售包装空隙率过大、包装层数过多、包装成本过高。国家标准规定,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其粽子的包装层次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包装是为了保护和美化商品,适当提高商品附加值。过度包装华而不实,为此增加的商品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损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三、请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是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主要表现为崇尚勤俭节约、减少损失浪费、选择环保产品、降低消费中的污染排放等,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也助长了“好面子”“看贵重”“喜攀比”的思想,与国家要求的“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背道而弛。消费者要看到过度包装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风气问题,主动抵制过度包装,以消费者的力量推动企业回归产品本身,以匠心精神打造优品名品,齐心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广大消费者!浓厚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需要你们的力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抵制过度包装,选择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让生活更美好,让家园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