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搬新家,家具还没到,怎么办?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1-11-30

【案情简介】

 

投诉人卢女士要搬新家,于2021年6月底和9月初在家具城某品牌购买沙发、餐桌、床头柜等,共四万多元,约定8月中旬将第一份合同的家具送到,投诉人多次联系商家,均表示未到货。投诉人多次催货后,9月底商家才将产品送货上门,到货后发现茶几款式不对,桌子是样品,而床头柜还未到货。投诉人表示商家多次催后均未按照合同要求发货,家具与其订购不一致,商家不诚信,要求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商家了解情况。经查,商家与总公司因店面面积问题核查,导致公司迟迟无法发货,因投诉人9月底搬新家,而订购的几件产品还没有到,商家认为不能因家具问题而耽误其搬家,因此在送货时用样品桌及不同款式的茶几送到投诉人新家,准备等货到后置换回来,送货时嘱咐安装师傅告知,但安装师傅忘记告知户主,店员也因忙也忘了告诉投诉人。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在更换家具基础上,同意赠送价值一万元的按摩椅作为补偿。

 

【消费警示】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规渠道购买。购买家具尽量到正规商场,选择信誉好的商家者,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也要查看网站以及卖家资质情况。

 

二、合同签订要详细。产品材质、环保要求、交货期限、违约责任、“三包”规定等重要条款都要详细填写。口头承诺也要通过补签合同进行确认。

 

三、收货时查验仔细。到货后,要当场验货,确保与订购的家具一致,若存在问题及时和商家联系沟通。

 

四、保存相关票据。支付定金和尾款时,要索要带商家印章的收款凭据,并妥善保存购买家具的合同和发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拨打12315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