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关门卡内还有余额怎么办?消保委助力退款

来源:龙游县消保委 时间:2024-04-01

近日,龙游县消保委接到雷女士电话反映,其2022年在太平西路酥行天下店累计充值了2500元,卡内具体剩余金额不清楚。近期发现该店已关门,希望消保委核实并帮助其退回余额。

龙游县消保委接到该投诉后,赴现场开展核查,发现该地址已更换经营者,通过市场监管局准入系统核查,发现原经营者已于2023年12月份注销。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该店负责人,表示其已于10月份就在店内粘贴店铺即将关门的通知,告知消费者尽快使用会员卡内余额。工作人员建议商家将其联系方式告知现有商家,更方便协商退款事宜。后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有看到过店内相关告示,但是没有在意。经多次电话协商,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398元,消费者表示商家已添加其微信,退回余额。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发布告示,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在此,龙游县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结合自身需求、经济能力、消费习惯等因素适度理性地进行预付式消费,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