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奉化县消保委 时间:2024-07-10

校园食堂、周边小餐饮、小副食品店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奉化区消保委加强法律宣贯、妥善处置消费投诉,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消费环境,全面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家校政三协同,强化教育引导

今年奉化区消保委联合奉化区新华书店,依托“小书虫”平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活动,以食品安全、盲盒消费、文具选用、价格标示、放心消费和未成年保护六大领域为主题,参与学生选取任一类主题,以漫画创作技法完成一幅美术画作。5月底,经区美协专家评选,最终选出获奖作品75幅,一等奖作品被制作为明信片并印上放心消费元素及主题标语,通过小书虫活动派发,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及放心消费知晓度。

二、引导宣贯先行,提升维权意识

奉化区消保委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青年干部对接各镇街道学校,加大消法、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正确维权意识;通过食品知识问答方式,进一步提升其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树立科学的饮食观。通过公众号典型案例发布、主题明信片传播,进一步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培养未成年人理性消费观,从根源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三、教育指导相适,遏制侵权行为

指导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做好进货台账,不销售三无产品及危害未成年人产品;要求盲盒经营者在显著位置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与烟草联合对校园周边销售卷烟零售户进行检查,确保“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醒目可见。

四、畅通维权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打通维权障碍,合理利用时间处理未成年人自身投诉,不影响其学业。针对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电动自行车或接受文身服务投诉,一边与经营者宣贯民法典内容,依法调解处理好投诉,另一边与其监护人沟通要求做好监护及教育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2023年,奉化区消保委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投诉51起,其中调解成功44起,挽回经济损失29698元;转奉化区市场监管局举报12起,其中立案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