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消保委发布纸包装产品消费警示

来源:龙游县消保委 时间:2023-11-27

由于食品用纸质包装产品与食物直接接触,其产品质量与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休戚相关。我国自2017年6月开始将其纳入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未经QS认证的纸容器。然而,由于食品用纸容器的企业数目众多,其中不乏大量小作坊式的加工企业存在,目前我国纸容器的质量还存在较多问题,安全隐患重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像加入大量荧光增白剂的“致癌”爆米花桶、蒸发残渣严重超标的“黑”纸餐盒等劣质食品用纸容器的的质量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监管部门已经在加大力度监测市场中纸包装及容器的质量问题,为此,龙游县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到较大的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挑选质量可靠的产品:

一看。看包装、封口是否完整,字体印刷是否清晰。包装封口有破损、印刷模糊的产品尽量不要选购。包装标志上是否标注了“产品名称、生产者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国家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如果标志内容标注不全或者不规范,则这样的产品最好不要购买。

二闻。有的食品用纸质包装产品上会印有缤纷的图案和字样,当产品叠在一起时,印刷面与食品接触面会接触,因此最好购买外层无油墨印刷或印刷较少的产品。在选购和使用前,只要闻一下有无油墨味就可以轻松辨别。如果打开包装袋闻到刺激性气味,不要选购和使用。

三照。看产品在紫外灯照射下是否有荧光反应。选购时,可以在荧光灯下照一照,如果呈现明显的蓝色反应,应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