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陀区消保委 时间:2025-05-12
随着天气的炎热,太阳镜是广大消费者外出的必备用品,其主要功能是为了遮挡刺眼的阳光。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与佩戴太阳镜,普陀区消保委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配镜牢记以下五点。
一、理性选购太阳镜。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商店选购,勿贪图便宜购买廉价劣质太阳眼镜,劣质太阳镜不仅无法保护眼睛,反而会对眼睛造成严重的伤害。购买时要货比三家,正规的太阳镜应有品名、颜色、商标、质量等级、类别、分类及执行标准号等,消费者可通过镜腿或标签查看。可选择有防紫外线功能、抗冲击力性能的眼镜,对于产品宣称的功效,消费者要理性对待。
二、注重材质安全性。在选购时要注意检查镜片质量,观察镜片上面有无波纹、划痕、杂质、气泡、条纹等瑕疵。太阳镜(包括镜架和镜片)和佩戴者皮肤接触部分应光滑,无变形,不应有可能伤害人体的突出物(或突点)。儿童太阳镜镜片不能是玻璃(特需医嘱除外),镜架应轻巧,耐摔耐用。
三、正确配戴太阳镜。广大消费者在佩戴太阳镜时除注重个人喜好和用途外,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佩戴者安全及视力不受到损伤。试戴时以周围环境颜色不失真、物体边缘清晰、能有效识别不同颜色信号灯为佳。在阴天、黄昏、傍晚或室内等光线较弱的环境下,不建议佩戴太阳镜。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尚不完善的婴幼儿和青光眼、色盲及夜盲症三类人群不适宜佩戴太阳镜。
四、正确使用时更换。太阳镜的使用周期,与本身质量、使用频率、使用环境和个人使用习惯等多重因素有关。广大消费者不要用高温水擦洗镜片或把太阳镜放在潮湿的地方。太阳镜长期使用后,其抗紫外线能力会随之降低,镜架、镜腿会出现镀层脱落、锈蚀,镜片出现刮花、膜层脱落等现象,请及时进行更换。
五、保留凭证护权益。提供购物凭证是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时一定保留好购物凭证,包括收据、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并注意查看印章与经销单位是否一致。发生消费纠纷时,应首先与商家积极协商。与商家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投诉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