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袋泄漏引发索赔

来源:前湾新区消保委 时间:2024-06-06

【案例简介】

在今年4月25日,俞先生向前湾新区消保委投诉。他叙述的情况是这样的:因其父亲健康状况不佳,在新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他于4月15日在新区一家大药房购买了一只氧气袋。然而,次日凌晨使用时,发现氧气袋存在漏气问题,无法正常使用,这一突发状况严重影响了其父亲的治疗与转运计划,不幸导致其父亲过早离世。事后,俞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

投诉信息一经受理,工作人员便迅速行动,与涉事双方进行了及时沟通并进一步核实情况。经初步核查,俞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他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给予赔偿。而商家方面则表示,氧气袋并非他们生产,且由于俞先生已将氧气袋丢弃,难以断定是否为产品质量问题,因此拒绝赔偿俞先生所提出的金额。双方各执己见,陷入僵局。

在此情形下,消保委积极介入,于4月26日和5月17日两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不仅从法律层面对商家进行了详尽的解释,还从道义角度对其进行了劝导。经过深入的沟通与协商,终于在2024年5月17日达成了共识:商家正式向俞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333元。

【案例评析】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本案例中,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人性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