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和选购美白化妆品

来源:遂昌县消保委 时间:2023-05-23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在我国女性消费者中,对肌肤白皙的追求也是他们使用化妆品的重要诉求之一,因此美白类化妆品在中国乃至亚洲深受消费者欢迎,化妆品企业也十分看好这一市场,纷纷推出自己的美白产品。消费者如果缺乏对美白化妆品的了解,不仅无法选购到适合自己肤质的产品,还有可能对自身健康造成伤害。遂昌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了解美白化妆品相关知识,理性消费,避免盲目选购化妆品落入美白陷阱。


一、什么是美白化妆品


美白化妆品一般是指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化妆品。由于此类产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其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并实行注册管理。


目前,我国对于美白化妆品的判定主要基于产品的标签宣称和产品内在属性。另外,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预计清单发布后会对我国美白化妆品的界定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在我国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也归于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管理,不过这类产品数量相对较少,许可批件上的产品类别处印有“祛斑美白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字样,在此类产品标签上也需要明确标注“仅具物理遮盖作用”以示区分。这类产品仅仅是起临时的遮盖性美白作用,并不会真正使原有皮肤颜色变白,因此大家在选购祛斑美白化妆品时要特别注意这两类产品的区别。


二、常用美白剂有哪些


从组成看,化妆品一般是由各种原料经过物理混合得到的产物,化妆品的功效可以看做是其所使用原料功能的集中体现。也就是说美白化妆品所具有的美白功效,依赖于产品中添加的美白剂品种及用量。


除了以物理遮盖方式达到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外,目前,美白化妆品的作用机理主要包括:抑制黑色素的生成,阻断黑色素的转运,还原黑色素,促进表皮黑色素的脱落等,根据配方中所用具体美白剂不同,产品的美白作用通常是通过其中一种或多种机理及原料组合来体现的。


在我国及日本、韩国化妆品中常用的美白剂包括:熊果苷、烟酰胺、光甘草定、苯乙基间苯二酚、抗坏血酸(即维生素C)、抗坏血酸葡糖苷、3-邻-乙基抗坏血酸、抗坏血酸磷酸酯镁、凝血酸、甲氧基水杨酸钾、红没药醇等。其中美白植物成分主要包括油溶性甘草提取物、构树叶提取物、母菊花提取物等。


二氧化钛、氧化锌、云母、滑石粉等原料是常用的物理美白成分。


三、如何选用美白化妆品


一是应该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美白化妆品,购买的产品标签中必须要有国家药监局的产品批准文号,即:如2021年批准的国产祛斑美白类产品为“国妆特字G2021XXXX”,进口产品为“国妆特进字J2021XXXX”。也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国家局“化妆品监管”APP核对产品注册信息与实际标签标注的信息的一致性。选购时注意区分祛斑美白类中的仅具物理遮盖的产品。


二是购买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避免购买标签上有明显违规宣称的产品,如“快速美白”、“七日白”、“医学美白”等,因为有些假冒伪劣产品正是通过这些虚假宣称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上述宣称的背后常常会涉嫌一些非法添加的情形,如非法添加激素和铅、汞等禁用物质,反复使用激素类产品会使皮肤异常敏感,变成“激素脸”引发依赖型皮炎,严重的会对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


三是根据季节特点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产品,对敏感皮肤的消费者在局部皮肤试用后再使用。使用前注意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尤其是一些警示用语。如使用后出现皮肤红肿、刺痒等症状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四是在使用美白化妆品的同时一定要尽可能减少日晒对皮肤产生的影响,尤其是使皮肤晒黑的长波紫外线UVA,否则会影响产品的美白效果,建议在春夏季节外出时配合使用防晒化妆品。


五是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时如果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过相关部门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如怀疑使用的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