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杂音惹人烦,及时维修保心安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3-11-27

【案情简介】

投诉人王女士于2022年9月,在杜桥镇某电器专卖店内购买了一台中央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噪音,影响日常休息。曾联系厂家售后反映过问题,进行多次维修后仍然不能解决。认为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商家尽快解决,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电器专卖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王女士所购买的为中央空调,功率比一般的空调都要高,可能会存在一些噪音。在王女士反映问题后,联系厂家售后、专家等进行现场维修,并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若王女士不满意,可以帮其免费给换一台。王女士表示对次处理结果无异议。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商家提供的电器在使用时存在噪音,已经影响到消费者的正常休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该电器仍处在三包期限范围内,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消除影响。

【消费警示】

如今,消费者通常会选择在家中加装各式各样的电器来提升生活质量,市面上琳琅满目的电器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选项。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应综合考虑产品的质量、价格、品牌等因素,并充分了解售后服务政策等信息。如若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商家反映要求解决问题。同时,商家也应当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及售后服务政策,及时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