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开展“幸福食堂”消费调查

来源:普陀区消保委 时间:2024-04-03

为了深入了解居民对“幸福食堂”的消费体验、需求及满意度,2024年1月以来,普陀区消保委聚焦“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开展了关于“幸福食堂”消费情况的调查。

此次消费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0份,覆盖了“幸福食堂”的常客、偶尔光顾的消费者和周边部分60周岁以上老人。问卷内容涉及“幸福食堂”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等4大块内容。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幸福食堂”在服务质量、菜品口味和价格水平等方面得到了大部分消费者的认可。然而,仍存在“优惠政策落实有折扣、服务标准落实有欠缺、价格与口味有待优化、规范管理还需要重视”等问题,需要改进和提升。为此,普陀区消保委提出以下建议,以进一步提升老年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幸福食堂”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民生项目,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建设运营模式,培育示范典型。进一步落实“幸福食堂”的优惠保障、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在政府加大对“幸福食堂”的支持、规划和管理的同时,引导公益慈善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中来。要进一步调动“幸福食堂”经营者的积极性,完善“幸福食堂”的奖励和补贴政策。

二是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智慧管理系统拓展“幸福食堂”服务功能,使用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支持多种付款方式,实现卡、脸、码通用。建立用餐人员档案,建立标准化的老年人健康特色配置,构建多元化的“幸福食堂”服务体系。在条件允许下建立老年人互助管理队伍,对“幸福食堂”的服务、餐品味道、餐品价格、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幸福食堂”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民政、市场监管、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实行信息共享、联查联动、定期会商等,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开展“幸福食堂”运营评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进一步扩大“幸福食堂”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压实“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餐饮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最满意“幸福食堂”评选、“幸福食堂”厨艺大赛、“幸福食堂”餐饮红黑榜评定等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