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曙区消保委 时间:2025-04-23
近日,海曙消保委鼓楼消保分会收到了消费者宋女士关于某宠物店的11个投诉件。经了解,原来消费者宋女士通过某宠物店“分期领养”活动购买了一只比熊犬,签订了宠物领养合同,并在支付宝绑定了扣款协议后支付首期费用1348元(之后每月支付598元,共23个月)。次日宋女士发现犬只携带细小和冠状病毒,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货退款,商家表示根据合同内容,可以更换犬只但是不能退货退款。宋女士一气之下在小红书、美团、抖音等各类平台发布了该宠物店的差评,并立即通过各种渠道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海曙消保委鼓楼消保分会收到宋女士的投诉后,耐心倾听了宋女士的诉求,深入了研究合同条款,并对被诉方店铺进行了实地核查,组织宋女士和商家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解。最终经反复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此海曙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领养宠物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能因为宠物的可爱忽略疾病风险,要求商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务必逐条确认,约定健康保障、售后条款等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