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消保委“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住宿摔伤纠纷

来源:文成县消保委 时间:2024-07-10

近日,文成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郑女士电话投诉,称其入住文成玉壶某山庄,在山庄房间内洗澡摔伤导致骶骨骨折,与山庄协商未果,郑女士请求帮助维权索偿。

接到投诉后,玉壶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了解伤情等详细情况,并赶赴山庄经营场所进一步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山庄房间放有防滑拖鞋和一次性拖鞋,但在房间内未设置“注意滑倒”的警示标识,在浴室门口也未做防滑处理,消费者入住当晚穿了一次性拖鞋洗澡后出浴室不慎摔倒,导致骶骨骨折。

考虑到消费者还在家中卧床静养,调解工作人员当即通知山庄负责人和消费者进行线上调解,山庄未在其经营场所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因素未作出明确的警示,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相应责任。山庄意识到其在本次事故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3万元,但山庄无法接受高额的误工费,只愿意承担2千元医疗费,双方因赔偿金额悬殊无法达成一致。文成县消保委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启动“共享法庭”,利用法官的法律专业优势和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一线工作优势,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当事人最终在调解现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向消费者一次性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金共计10200元。郑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也真诚感谢调解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付出。

近年来,文成消保委立足职能,充分发挥消费纠纷处置职能作用,强化与司法、人民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人民调解、“共享法庭”等联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