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圆满完成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工作

来源:长兴县消保委 时间:2021-11-05

长兴县消保委根据《关于全省消保委系统开展2021年度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消保委〔2021〕19号)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启动相关部署工作,通过明确体验评价标准、组建放心消费体验队伍、细化工作要求等举措,于10月25日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单位的现场体验评价工作。

 

一是明确体验评价标准。精准解读省市消保委工作要求,对今年的体验范围、体验数量、体验重点、体验方式等进行详细分析与研究,同时综合分析长兴县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情况,形成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计划,并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取得相关资金保障。

 

二是组建放心消费体验队。县消保委把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按照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体验时间充裕的要求,择优组建一支有21名消费维权义工组成的放心消费体验队伍。队伍组建完毕后,县消保委组织消保委会和21名义工开展体验评价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省市消保委关于消费体验的要求、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标准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体验评价标准等内容,明确体验路线、体验数量、体验细节、工作时限、经费保障和退货流程等具体操作内容,确保高质量完成体验工作。今年运用“放心消费在浙江”微信小程序,通过该小程序即时录入打分结果,为确保操作顺利,我们组织体验人员进行实地培训,提高在线打分操作技能,为体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三是细化工作要求。县消保委将放心消费体验队21名消费维权义工根据个人特长分成7小组,每小组3人,并指定一名组长全权负责体验工作。为确保体验工作高质量开展,县消保委专门建立体验微信群,要求体验小组及时发布体验信息,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成效。指导体验员改进消费体验细节,通过录音、拍照、录像、截屏和物证等保留体验证据和应对突发状况。通过对179家单位暗访式消费体验,现场打分并录入放心消费建设微信小程序,长兴暗访式消费体验单位的通过率为96.6%,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