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普消法铸诚信 普知识助消费”反诈讲座询价通知书

来源:浙江省消保委 时间:2024-05-13

一、采购项目

“普消法铸诚信 普知识助消费”反诈讲座线下宣传教育活动

二、采购预算

 总计预算为2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针对目前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为增强消费者防范诈骗意识,提升消费者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组织开设“普消法铸诚信 普知识助消费”宣传讲座活动。

2.活动要求有活动方案,活动形式丰富,要有针对“普消法铸诚信 普知识助消费”反诈宣传,同时要求能够达到提高消费者反诈意识,有效遏制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弘扬绿色、理性消费理念、通过活动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

3.活动要求落实活动地点、讲师和参加人员,其中,参加的消费者人数不少于50名。活动现场要营造宣传气氛。

4.活动结束后,及时形成短视频以及图文结合的活动情况报告,及时整理信息稿,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影响力。

四、供应商资质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五、报价有关要求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12:00时前(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标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书面形式送达。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参加询价单位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总价。

3.报价文件应当包含附件所列内容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红章)、 近二年承接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询价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六、供应商确定原则

我单位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评审,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552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06室。

附件:1.询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清单

            3.声明书

            4.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5月11日



附件: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普消法铸诚信 普知识助消费”反诈讲座询价通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