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消保委发布餐饮反浪费调查报告

来源:余姚市消保委 时间:2023-07-03

余姚市餐饮业的反浪费开展情况是怎样的?各餐饮单位的浪费现象是否严重?消费者是否形成了反对餐饮浪费的意识?日前,余姚市消保委开展餐饮反浪费现状调查,并邀请消费维权义工共同参与。


本次调查结合线上问卷调查和消费维权义工线下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对象分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共收回有效问卷450份,其中收回经营者调查问卷285份,消费者调查问卷165份,主要调查餐饮浪费情况、打包情况、打包收费情况、反浪费劝导情况。实地调查是消费维权义工跟随余姚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干部突击检查根据消费者投票选出的五彩城的5家餐饮店和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市场监管局执法干部走访检查各类餐饮店。调查结果显示,余姚的餐饮单位(社会餐饮)反浪费宣传到位;大部分单位菜单上有多种分量可供选择;餐饮单位基本上提供剩菜打包服务,且绝大多数无需另外支付打包费;餐饮单位基本未设置文明用餐劝导员;多数消费者已养成剩菜打包带回的意识。


一、调查显示


1.余姚餐饮业较为发达。目前,余姚全市在册餐饮服务经营者10265家,其中持许可证单位2647家,持登记证单位7618家。调查中,10%的消费者每周多次外出就餐,24%的消费者每月多次外出就餐,46%的消费者偶尔外出就餐。


2.余姚餐饮浪费现象不严重。97%的餐饮店表示顾客就餐食物剩余的少于10%,剩余食物超过30%的基本没有。74%的消费者认为我市餐饮浪费现象一般或不严重。43%的消费者平时吃饭偶尔有剩菜,平时很少或者基本没有剩菜的占40%。


3.余姚反浪费宣传氛围浓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属地乡镇(街道)食安办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如张贴反浪费海报、桌贴,美团店铺上设置“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小喇叭播报反浪费宣传等。调查中,89%的消费者表示在餐饮店看到过相关反食品浪费的标识。


4.余姚反浪费行动有成效。调查中,93%的经营者表示其店在消费者点餐时会根据就餐人数提供菜品数量意见,71%的经营者会提供“小份菜”、“半份菜”;64%的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商家会告知适量点餐或在多点时提出建议;92%的经营者会主动为顾客提供打包服务,81%的消费者会将剩菜打包回家。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管执法尺度难以把握。制止浪费行为主要依靠宣传、规劝,缺乏硬性约束。遇到不理解不配合的商户时,大多是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虽然法律也规定了“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或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警告后拒不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但是由于不同餐饮单位的就餐方式、食物风格、餐品分量各不相同,消费者的口味偏好也各有区别,“明显浪费”和“严重浪费”的尺度较难把握,罚款处罚较难落地。


二是餐饮经营者动力有待加强。余姚餐饮业经营主体多且杂,大多数小餐饮店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往往利益驱动,监管部门虽然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多次倡导“光盘行动”和“文明餐桌”,但餐饮经营主体更多的是将此认为是关于“厉行节约”传统美德的一种宣传,并不认为食品浪费是一种违法行为。调查中也发现经营者认为不存在浪费现象的情况更为普遍,更缺乏主动反餐饮浪费的主观能动性。此外,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纯考量自身利益,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方面动力不足。


三是部分消费者意识有待提高。尽管反浪费警示已经通过店堂海报、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仍然有部分消费者存在传统思维,在点餐时爱面子、讲排场,认为菜点少了没诚意、不客气;还有部分人觉得自己花钱购买了食品,拥有食品的所有权,如何处置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干涉;同时,随着文化融合,各地小吃和新式菜品不断涌现,消费者猎奇尝鲜,因为口味和习惯的不同吃不下去,造成浪费。


三、余姚市消保委建议


经营者是防止餐饮浪费的助推者。在中央发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后,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后,各餐饮经营者都已张贴了相关宣传标语,也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但餐饮经营者更看重经济利益,很少主动会让消费者少点单,有些甚至会诱导超量点餐。因此要推动经营者主动履行法定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划清法律红线,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提供“半份菜”、“小份菜”。同时,各经营单位还要不断提高技艺,很多浪费是菜品口味达不到消费者的预期。


消费者是防止餐饮浪费的践行者。要持之以恒开展“勤俭节约、浪费可耻”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的公益宣传和教育,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和文明餐桌理念。消费者要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从思想根源和习俗上纠正“越多越有面子、越多越有排场”的消费观念。同时要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有不少消费者即便遇到经营者诱导造成浪费,出于面子心理也不愿投诉。要鼓励引导消费者改变这种心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法部门是防止餐饮浪费的守护者。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宣传活动,要让宣传教育日常化,让反对食品浪费变成社会共识。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食品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建议相关部门制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明示菜品分量、建议用餐人数”等作出明确的数量、计量规定以及强制性执行规定,规定餐厨垃圾称重超过多少公斤,即可认定为“明显浪费”,以有利于执法办案。同时,推动餐饮行业协会强化自律、自治,制定餐饮计量团体标准,开展反餐饮浪费承诺,评选餐饮计量诚信单位。